编制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制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HZB2025-001
项目名称:编制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1,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编制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21,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21,3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编制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编制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符合政府采购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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