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验收技术服务事前公示
浙江
-台州市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采购条件及要求
根据天台县发改局上报浙江省发改委的天发改〔2024〕41号文件及浙江省发改委复函,按照省、县发改要求天台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作为后续验收技术主持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我单位对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直接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报价。
2.采购范围
2.1 工作范围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包括蓄水验收技术服务、输水系统特殊单项工程验收技术服务、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技术服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竣工决算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1)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相关验收工作等。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等相关要求,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验收工作范围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上水库大坝、上水库进/出水口、库盆、导流洞、下水库大坝、下水库进/出水口、库盆、导流泄放洞、溢洪道等工程,以及上述建筑物范围内渗控工程,边坡工程,安全监测,机电和金属结构工程等。组织专家完成现场检查和技术预验收,主持蓄水验收委员会验收会议等相关工作。
(2)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输水系统特殊单项工程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相关验收工作等。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等相关要求,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输水系统应根据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相关规定完成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组织专家完成现场检查和技术预验收,主持特殊单项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会议等相关工作。
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相关验收工作等。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等相关要求,完成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工作,形成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鉴定书并向相关单位报送和印发。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范围包括:挡水、泄水、输水发电建筑物等(全部)工程枢纽建筑物及所属金属结构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机电工程,以及枢纽建筑物永久边坡工程和近坝库岸边坡处理工程;所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对项目已建设内容与原核准内容一致性评估审查)的需同期建成的工程各有关建筑物、机电设备安装等。
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相关验收工作等。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规程》(NB/T 35025)等相关要求,完成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形成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鉴定书。
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竣工决算(不含决算审计)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工作等。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水电工程竣工决算专项验收规程》(NB/T 10146)等相关要求,完成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竣工决算(不含决算审计)专项技术验收工作,形成竣工决算专项验收鉴定书。
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等。
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等相关要求,在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均通过后,完成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向相关单位报送和印发。
2.2 计划进度及服务期限
承包人根据电站验收工作进度安排,并结合电站实际工期,投入充足资源,按期完成相关工程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竣工决算(不含决算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完成时间也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的调整。
天台电站计划于2025年10月31日具备系统倒送电条件,首台机组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2026年9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的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12月,实际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独立承担过装机规模在12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验收业绩;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拟委派的专家专业须满足规范要求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应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3.4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无连续2年亏损;
3.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不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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