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江陵公司绿化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136/17-QT-28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类班车)江陵公司绿化维护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2.2 项目规模: 2×600MW等级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三年( 计划开始时间为202 5 年 3 月 1 日、终止时间为202 8 年 2 月 29 日,具体开始时间结合采购及合同签订工作进度确定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生产 运营 - 江陵公司绿化维护项目 (CHDTDZ136/17-QT-28401): 全厂范围内(含生产区及非生产区)的绿化及荒地的维护,所有建筑物周边及顶部的绿化养护、绿化地面平整、除草、绿化照明、绿化用水管道及接头、园路、路沿石、高度 1.5m 以下的小型挡土墙及简易排水设施等的维护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江陵公司绿化维护项目】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绿化维护或绿化工程;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并提供三年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5年具有不少于2项园林绿化养护或绿化工程业绩。 投标人 应提供业绩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范围、合同内容部分的页面等,否则视为无效合同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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