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稽东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5]75号
项目名称: 稽东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60000
最高限价(元): 1960000
采购需求:详见 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稽东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数量: 2年
预算金额(元) : 196 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稽东镇所属的各村(合计约7000户)的生活污水工程和集镇及周边区域镇属生活污水工程运维,包括接户三水存水弯、水封井、化粪池、PVC160以下的管子(区水务集团未托管部分)、提升井、提升泵、检查井、终端线路故障排除及接电维修、集镇公厕等疏通和涉及的相应维修(含公厕设施)工作及相应材料。
备注: / __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_%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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