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中医院新院综合评估系统等设备项目(项目NKHY2024-GZ-J002-3)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5竞争性谈判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中医院新院综合评估系统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4-GZ-J002-3)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4-GZ-J002-3
项目名称:新院综合评估系统等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98000.00 元
最高限价:87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包含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为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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