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河道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河道保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湖江四街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202412CS01
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河道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3123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3123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613,123.9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仅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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