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箱递交相关材料,详见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NRH-CS-09
项目名称: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三亚市市场监督局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规范窗口服务业务,为三亚市各市场主体提供上述业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本项目中小企业 享受政策 ;
2.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8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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