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2024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YJ-2024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埔县2024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4 15:00:00,更正为:2025-02-06 15: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4 15:00:00,更正为:2025-02-06 15:00:00。
(一)付款方式修改为: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完成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结算材料且核验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详见修改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主要商务要求条款。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里面“加盖制造商公章”内容。 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