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2025年至2028年武装押运专线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H25-010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2025年至2028年武装押运专线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日常现金款箱、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证券等重要票证的专线运送;日常黄金、贵金属、贵重物品的专线运送;日常上门接送款和自动柜员机加清钞的专线运送;甲方因工作需要紧急调度现金款箱、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重要票证、黄金、贵金属、贵重物品及上门接送款和自动柜员机加清钞专线运送;专线押运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时,不得向其他服务单位提供押运服务。招标期限三年,合同签署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若中标人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具体情况详见招标人技术需求内容)或双方未协商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包含以上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5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保安押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