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2-JSHX-G2025-0002
项目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30.0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盐城市亭湖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约 50 万亩。对盐城市亭湖区 2011 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调查摸底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包括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2011–2018 年清查评估入库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建设管理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2019–2023 年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建设管理并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本项目工作底图中补录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以及耕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区域地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底前配合完成项目省级核查、验收等后续工作。(具体时间以省、市两级实际核查工作进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