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4000326
二、项目名称: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二、项目名称: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小林 、 梁鹏 、 罗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以及我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计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2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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