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煤泥棚型钢等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煤泥棚型钢等加工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NC334-ZB-250126798、SXMTZB2503F-36(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煤泥棚型钢等加工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JNC334-ZB-250126798、SXMTZB2503F-3 6 (G)) 已由 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批 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永昌公司中标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需进行煤泥棚型钢加工、栈桥加工、非标件加工服务。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煤泥棚型钢等加工服务:
标段(包)内容:满足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选煤厂5号煤洗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3 服务地点:新疆 哈密 三道岭 。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满足项目安装需要,服务期限30天。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国家相关标准及图纸要求加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永昌工贸有限公司煤泥棚型钢等加工服务,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 ;
3. 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煤泥棚型钢 加工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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