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YJZB202501GK001
项目名称:源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源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主要内容:
备注: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折扣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 位(四舍五入)。
其他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如服务学校的当前合同还未到期的,则由该合同履约时间截止之日起)至2027年07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该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2.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5. 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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