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及报废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及报废拆除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密云区彩澄路4号院6号楼32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0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11202-XM001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及报废拆除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6859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9.6859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 )须具备 (包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包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含 ) 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 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5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 6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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