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第二次公告
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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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5-02-11|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8202401000205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4-00793
3、项目名称: 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80.58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80.58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131.4吨、防草布81万平方米,用于种植蔬菜、玉米、马铃薯、红薯等农作物及中药材、烟叶、茶叶等经济作物,推广应用12 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0吨用于马铃薯、蔬菜、烟叶等,推广应用1万亩。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照承诺质量标准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2805800.00元 。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 。)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4).供应商①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③ 未 被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提供“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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