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YJCG-202 5 - 206 )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YJCG-202 5 - 206 ),招标人为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招标信息
(一) 项目名称: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
(二) 项目所属地: 广东省
(三) 招标人: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四)
(五)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 项目类别: 服务 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 清单
(一)项目概况: 承接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提供采购前期咨询;(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澄清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6)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组织资格审查;(8)向申请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9)编制采购文件;(10)发出采购邀请书或发布采购公告;(11)发售采购文件;(12)组织潜在报价人踏勘现场;(13)组织召开报价预备会;(14)澄清与修改采购文件;(15)收取采购保证金;(16)接收报价文件;(17)组织开标;(18)组织评标(评审);(19)评标(评审)结果公示;(20)协助定标;(21)发出中标(中选)结果;(22)协助签订合同;(23)退还采购保证金;(24)编制采购情况报告;(25)采购资料收集及移交;(26)协助处理异议;(27)协助处理投诉;(28)合同管理咨询以及其他服务。
注:本项目所指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含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前委托的业务完成止。(服务期限说明: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实际履约额度未达到采购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中标人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延长期内,该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协议 。
(二)招标清单
1.标的清单:
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本项目设 1 个标包,设 1 名中标人。
4. 报价方式 : ¨ 金额 / þ 费率 / ¨ 下浮率
5.有效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要求,报价费率大于 100%,其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费率低于90%时,投标人需附成本分析及说明材料。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三、 投标 人资格要求
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说明: 1.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或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或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或粤进公司及能洋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2.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或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会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 ,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或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投标人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投标人,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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