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预公告
受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闽一十【2024】采购12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预公告
1、项目名称: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闽一十【2024】采购12102
3、建议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7日17:30时
致各潜在供应商:
受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木兰溪支流延寿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公告时间: 2025年1月23日 ~ 2025年1月27日 (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以下同)
2、预公告截止时间及投递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7日17:30时 止,迟到的投递文件将被拒收(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
二)投递方式:
1、上门递交:即供应商直接到递交密封的建议函。
2、邮寄方式:供应商将密封的建议函快递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三)递交材料的要求:
1、以密封的方式递交。
2、投递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递交的资料包含纸质文件以及记载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若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注: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否则递交材料将不予采纳。
招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等相关网站。
四)其他相关事宜: 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各潜在投标人对预公告文件的建议函我单位不作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电子邮箱:
**莆田市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23日 2025年1月23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87.040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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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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