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街景节点布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SFLZB-2025-010-CG
项目名称: 昌吉市城市街景节点布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450000
最高限价(元): 244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城市街景节点布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昌吉市市区内花灯、庭州生态绿谷花灯(含安装)。 备注: 投标人必须对采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或预算员)1名,前述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相关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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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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