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澄清/修改公告
广东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 澄清 /修改公告
一、 澄清 /修改 内容
现对 “ 广东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三家子公司项目、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框架项目(二次招标) ” ( 项目 编号: YJCG-202 5 - 206 ) 招标 文件进行 澄清 /修改 , 澄清 /修改 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招标清单修改为如下:
原文:
1.标的清单:
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本项目设 1 个标包,设 1 名中标人。
4. 报价方式 : ¨ 金额 / þ 费率 / ¨ 下浮率
5.有效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要求,报价费率大于 100%,其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费率低于90%时,投标人需附成本分析及说明材料。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
现文:
1.标的清单:
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本项目设 1 个标包,设 1 名中标人。
2. 报价方式 : ¨ 金额 / þ 费率 / ¨ 下浮率
3. 有效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要求,报价费率大于 100%,其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费率低于90%时,投标人需附成本分析及说明材料。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
二、 招标 公告、 招标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延期 ,请各 投标人 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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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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