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三期建设项目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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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三期建设项目己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金审服批(2024)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728.92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项目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光明村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0988.60平方米(61.48亩),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日光温室工程和基础服务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新建日光温室工程、基础服务配套工程,(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00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三期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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