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桩厂项目石子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附件下载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桩厂项目石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云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桩厂项目采购10万吨1-2石子(锁价)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桩厂项目石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桩厂项目石子采购: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 ;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7月-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信誉要求:
3.4.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4.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年供货量5万吨及以上石子的供货业绩,响应文件须附发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或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谈判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合同原件扫描件于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开具时间、数量、金额等需要明确的内容,业绩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若提供的发票或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委托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7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025年桩厂项目石子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