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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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心医院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BJJZD-2025-01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中心医院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2000.00 元,招标人为开封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封市中心医院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1 台(具体要求详见文件中磋商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开封市中心医院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开封市中心医院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或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06 月0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6(1)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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