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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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26号《关于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70万元,其他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劳务报酬发放125.75万元,占中央投资33.99%,招标人为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 )道路工程1.混凝土道路:新建宽15.5米混凝土道路103米,宽4米混凝土道路2030米;2.砂砾路:新建宽4米砂砾路3090米;3.配套设施:新建过路管涵及生产桥等。(二)灌溉给水工程1.机井、泵房及设备:新建给水机井7座,配套过滤器房及机电设备。2.灌溉给水管道及土方:敷设灌溉给水主管6672米,敷设灌溉给水支管6064米。3.基础配套设施:配套闸阀、闸阀井及镇墩等设施。(三)电力工程1.高压电缆及设备:敷设高压电缆4400米,新建高压环网柜1座,室外箱变3台;2.低压电缆及设施设备:敷设低压电缆5226米,配置室外防雨配电箱5台,配置混凝土电缆井11个。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0 23:5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