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区眼镜产业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室外工程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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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622202403220101招标编号:赣建余招字[2025]第00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鹰潭中泰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余江区眼镜产业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 地址 | 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 | ||||
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 | 鹰潭市余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 号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403-360622-04-01-691394 | ||||
建筑面积 | 43301.0平方 层次 米 |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15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025.9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余江区眼镜产业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室外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 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 别和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一个标段 | ||||
证 资格审查时投 |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 ||||
标人应提供的 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证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 |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 | ||||
项目负责人 | 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社保证明(提供开标前8个月中的任意连续 “目9重工(业)9 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本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 本单位职工,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 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社保证明(提供 开标前8个月中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 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取得住房 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 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
其他要求 | 对,必须两者核对一致才有效)或者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 有效期一致);(3)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 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电子 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电子证书须在有效 期内)、社保证明(提供开标前8个月中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 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本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实行了 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社保证明 (提供开标前8个月中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开标当月)。因工 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5)根据《关于 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 (赣建招〔2019〕10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 (6)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 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 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的规定,省外 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 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截图及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备案截图。投 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未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7)根据鹰建字 【2021】17号文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 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相关文件及承诺书格式请各投标 单位自行下载附件查看,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 件)。(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投标人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 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截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本招标项目拟 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 外)。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 图。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 ,, 输入主体名称查询。注: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投标单位“失信被执行 结果视为有效查询。(9)本项目各联系人及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或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附件下载 余江区眼镜产业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室外工程.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