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教育学术交流中心(荔湾)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分部建设项目检验监测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附件下载
大湾区教育学术交流中心(荔湾)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分部
建设项目检验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湾区教育学术交流中心(荔湾)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分部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批〔2023〕32 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underline{{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湾区教育学术交流中心(荔湾)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分部建设项目检验监测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285 平方米,其中,国际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基底占地面积为16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557 平方米;交流师生宿舍基底面积为74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728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国际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含旧游泳池、排球馆、厕所等建筑物拆除及新建)和拆除旧危楼原状重建4 栋交流师生宿舍、室外配套工程以及基本设施设备采购,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新建围墙、室外地面铺装、室外地面绿化改造、停车场进出道路铺装、海绵设施、室外管线工程和设 备采购。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
项目总投资85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959.58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 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
2.5.1 招标内容为检验监测,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材料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结构实体检测、人防实体结构检测、人防设备质量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防雷检测、消防现场检测、海绵城市评估及检测、生活饮用水检测;具体的检测(监测)项目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检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部门验收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5.2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接到进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检测监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中标单位需配合发包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5.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5026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
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备 $\textcircled{1}\textcircled{2}$ 以下两项资质: ①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如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3 年1 月1 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承担 监测任务的单位为成员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2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4 1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大湾区教育学术交流中心(荔湾)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分部建设项目检验监测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