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第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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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第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43010020250123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浏阳市第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26.744574万元,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一栋5层(局部1层)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完善相关附属工程、设施设备及校内其他维修改造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浏阳市第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浏阳市第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人单位人员);
2.4本次招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surd$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surd$ 不要求,
口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口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口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
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人证合一,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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