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媒体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三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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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媒体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三次已经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文件)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媒体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三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32079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拍摄制作宣传视频,在景区官方、矩阵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上投放,配合景区抖音官方号、矩阵号运营。(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5项目要求:
2.5.1供应商需挖掘太行大峡谷景区亮点,根据景区季节变化、体验内容等切入点生产制作不低于180条景区精细宣传视频,并为景区提供完整的策划、拍摄、剪辑、宣传产出服务。2.5.2每周至少策划一次话题类、创意类视频内容。视频内容不能是景区自然景观、活动新闻类视频。此类视频内容合作期间不少于15条。
2.5.3每周至少一条精品长视频,时长不低于3分钟。合作期间长视频总数不低于30条。2.5.4合作期间不少于1人驻场工作。
2.5.5提供视频应有符合视频内容的文案、配音、配乐、剪辑效果等呈现形式配合,而非仅镜头语言表达的视频内容。
2.5.6提供视频的格式应符合景区各类宣传平台的传播需要。
注:视频须清晰展示景区主题,风格多样,紧跟热点,经景区相关人员审查合格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2.7服务期限: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2.8服务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提供至少1人进行对标保障服务。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新媒体平台服务商资质。(附资质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件扫描
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三项2022年1月1日以来相关实施的类似合同业绩,其中1个5A级景区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与合同相关的5A级景区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项目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本次响应将作无效处理;信誉查询记录和证据 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询比响应人,需先登录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电子招标平台使用及相关规定,详见“平台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新办)”(含收费标准).jhtml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8日18:00分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4.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平台系统缴纳。通过
平台系统缴纳。详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jhtml
4.
5采购文件领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3-04-15 10:00附件下载
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媒体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三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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