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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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已由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改完善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2022]33号);关于印发《长春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长清暖办[2023]18号);关于印发《长春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清暖办[202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长春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2.3 招标内容:农房建筑能效提升改造3536户。
2.4 最高投标限价:1076.3112万元。
2.5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6 计划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长春市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
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C类)。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textcircled{1}\textcircled{2}$ 材料: $\textcircled{1}202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月1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 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 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5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长春新区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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