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批)(二次)
河南
-南阳市
附件下载
方城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批)(二次)(招标编号:N4113221322000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城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50.364179 万元,招标人为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方城县滨河东路(江淮大道-康达路)雨水工程、方城县文博路(东滨河北路-裕州路)雨水工程、方城县文张路(东滨河路-张骞大道)雨水工程、方城县惠民路(龙泉路-文化路)雨水工程、方城县建设路(文化路-龙城路)雨水工程、方城县西滨河路(龙泉路-龙城路)雨水工程、方城县汉彭路(江淮大道-文博路)雨水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3.4、各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 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9 08:59附件下载
方城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批)(二次).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