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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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海发改投批〔2024〕3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2.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0321m²,改扩建总面积为12060m²。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3 组公用建筑(其中改扩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0360 平方米)、便民设施点8 处,新建消防便民桥1 座,提升区域内室外道路、供电、安防等公共基础设施。
2.1.3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西南端,东至东晓路、西至晓港艺苑、广州海运局(宿舍)、南至海珠涌、广州美术学院、北至前进路、海珠涌。
2.1.4 工程概算/建筑工程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091.7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67.9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62.31 万元,预备费用861.51 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专项检测(含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常规见证取样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及装饰材料检测、电气及照明工程材料检测、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喷淋工程材料检测、建筑工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含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建筑节能实体检测)、智能建筑检测、绿化、园林工程检测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图纸、检测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主要包括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节能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工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其他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变更监测或检测方法时,若中标单位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所需的监测或检测方法,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将不具备相应资质部分的监测或检测工作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或检测单位。
2.2.3 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双方签订合同开始到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2.2.4 最高投标限价:2191526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1.2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4.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0.html)
3.4.5 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 年1 月1 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4.6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1日12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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