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光伏产业标准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北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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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光伏产业标准厂房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5002836001625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光伏产业标准厂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318.33万元,招标人为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建两栋钢结构厂房、公租房、配套设备用房、钢结构车棚,屋顶光伏发电、成品门卫室、围墙、道路、绿化及硬化等内容,建筑占地面积约 $33148.,6,\mathrm{m}^{2}$ ,总建筑面积约660046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光伏产业标准厂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业设施期--光伏产业标准厂房)的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资质,并在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4505021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口一个/口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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