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5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05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8000
最高限价(元):438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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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旨在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员楼、办公楼、院落、地上及地下停车场等区域,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及保洁卫生。要求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确保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顺畅。详见明细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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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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