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第一中学本级2025年食堂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0102
项目编号: NXJZ-2025ZC-004
项目名称: 彭阳县第一中学本级2025年食堂原料采购
预算金额(元): 15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春、秋季两个学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9)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或“”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