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坝口组团项目塞坝路2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塞坝口组团项目塞坝路2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登记及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F2025-100
项目名称:塞坝口组团项目塞坝路2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块预计提交成果的时间为90个日历天。以签订合同后且场地基本拆除且具备钻探调查条件时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界定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从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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