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无纸化办案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无纸化办案服务招标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2-06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无纸化办案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无纸化办案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52000
最高限价(元):2052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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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核心是“随案同步”,这就要求在案件收案立案、审判执行、结案归档等各个流程阶段,及时对纸质卷宗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与纸质卷宗一致的电子卷宗。为减轻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给办案法官带来的工作负担,法院拟对诉讼材料收发、采集、流转进行一体化、跨越式集中管理,统一入口及归口,基于诉讼材料及电子卷宗建设诉讼材料收转系统、纸质材料中转平台、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引入一系列服务外包,实现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奠定基础,彻底将法官从日常的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 “管理”向“服务”的彻底转变。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相关服务; 3.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