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QT-456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宁淮大道15号。
2.2项目规模: 2×3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2年,暂定2025年3月24日至
2027年3月23日,(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物业管理 -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CHDTDZ065/18-QT-45601):2025-2027 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
8. 投标人应具有2019年1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日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食堂承包或物业承包的合同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项目范围、签字盖章页、业主联系方式等)。
9.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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