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4、5、7、9号线鼓楼区站点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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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4、5、7、9号线鼓楼区站点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XSZ-2025-DTPT- 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地铁4、5、7、9号线鼓楼区站点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2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地铁4、5、7、9号线鼓楼区站点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地铁4、5、7、9号线鼓楼区站点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circled{4}$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备下列情况(提供承诺书)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
$\circled{4}$ 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circled{5}$ 投标人无下列情况:a.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b.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地铁4、5、7、9号线鼓楼区站点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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