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传染病医院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商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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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传染病医院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ZJMZB-CS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安县传染病医院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9.76万元,招标人为镇安县传染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1台,(具体详见竞争性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镇安县传染病医院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安县传染病医院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8)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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