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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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现对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48-2540HW207004)
2.2项目概况:现有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0号。
2.3预算金额:35.00万元;
2.4最高限价:3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
2.6 项目实施地点: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7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2.8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 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 1 | 台 | 35.00 | 3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8.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2 17:00附件下载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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