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区道路提质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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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区道路提质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9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区道路提质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4.542489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南院区现有水泥路面全部新铺设沥青,现有道牙全部更换为水泥道牙。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区道路提质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区道路提质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2 23:59附件下载
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南院区道路提质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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