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智慧旅游(安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烈山区智慧旅游 (安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GC-H25017-SHDL
2.项目名称: 烈山区智慧旅游(安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 740万元
4.最高限价: 740万元
5.采购需求: 烈山区智慧旅游(安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含监控摄像头、服务器密码机、安全网关、监控杆件、太阳能板、设备运营及系统集成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情况以实际招标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
2.1.3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预留项目达到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将采购项目中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同时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___ 无 ________________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