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秀安路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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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秀安路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3894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乡塘区秀安路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161.54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027.08平方米(约合13.54亩),主要建设2栋高层住宅楼、地下室以及配套小区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2718.54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12923.96m²,建筑高度78.75m,地上26层2号楼建筑面积23085.2m²,建筑高度 $79.3\mathfrak{m}$ 地上26层:大门建筑面积 $107.,36\ensuremath{,\mathrm{m}}^{2}$ ,建筑高度 $6.,5\mathfrak{m}$ :地下室建筑面积 $6602.,02,\mathfrak{m}^{2}$ ,地下1层。单体最大跨度 $7.5\mathfrak{m}$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乡塘区秀安路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乡塘区秀安路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 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误年多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乘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① 检测机构有资质开展的检测业务不允许分包,因计量认证附表未涵盖而无法开展的个别检测项目,可转委计量认证附表涵盖此类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开展。 ② 本项目人防工程检测允许中标人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分包单位应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或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进行广西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可在广西区域内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类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设备检测业务。 ③ 本项目防雷工程检测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本项目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防雷检测的分包单位具有省级或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甲级),如为他省级(非广西)气象局认定的,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有备案登记并已向社会公示单位信息。
本项目坐众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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