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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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ZS-25002-01F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一、招标条件
本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14-1地块临时整治提升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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