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5-018
项目名称:2025年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8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2025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04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按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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