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第二次)
重庆
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第二次) 已由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407-500115-04-05-370085备案 批准建设 ,项 目业主为 重庆长寿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长寿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九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约28亩,由4栋育雏舍、1栋消毒室通道、1栋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景观面积约1.2万平方米、海绵城市约1.7万平方米 , 高边坡约400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物最大高度约8.95m,建筑单跨的最大跨度约12.1m, 最大单体面积约1213.33平方米,填方边坡最大高度18m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2027.93 万 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 施工图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
2.5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 开工至完工240日历天,完工至竣工验收6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1.3 “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第二次 )”和“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种鸡场)(第二次)”为同一项目下不同建设内容,如投标人同时参与这两个项目 的投标,须拟派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管理人员。
3.2 本次招标 ?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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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