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庙岗镇2025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巢湖市庙岗镇2025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市庙岗镇2025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巢湖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提前实施部分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的预批复,巢乡振组〔2024〕12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庙岗镇2025年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MMGZ000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MMGZ0001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庙岗镇
2.6 建设规模:对清涧村小郑、文张,路店村涧周、大邱、小周、洪冲等11个自然村,进行环境整治,建设任务:包括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
2.7 合同估算价:7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 2) 具 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其他要求: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 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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