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2025年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内蒙古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2025年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NMBBFA202501160002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呼伦贝尔分公司上年度全市车辆保险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满足日常车辆保险需要,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全市约88台车辆保险服务。其中 72 台车辆保险为险种一,主要包括交强险和车船税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含玻璃破损险、盗抢险、涉水险等)、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 100万元)、人员驾乘险(包括司乘全员,每人保额 100 万元)。另16 台车辆保险为险种二,只上交强险和车船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估算:不含税40.09万元,含税42.5万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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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2025年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车辆保险 | -1 | 400943.4 | 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河东电信大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6(自主定价系数),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8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审核);
4、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团体(即单位)非营业性车辆保险类项目实施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仅接受保险公司响应,不接受保险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仅允许同一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响应,若同一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响应,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2月06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2月06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2月06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