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2025年安保服务(第二次)询比公告
青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2025年安保服务(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 2025年安保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 【 2025】QH00002号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分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我部拟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 2025年安保服务的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 万 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 万 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 6 %)( 万 元) | 采购方式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树分公司 2025年安保服务 | 14服务: CP01760 物业服务 | 13.68 | 12.91 | 0.77 | 公开询比 |
| 合计 | 13.68 | 12.91 | 0.77 |
1.3采购内容:(一)提供专业安保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监控、安全检查等。(二)负责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安全,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三)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1.4服务地点:青海玉树。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1.7询比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询比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2.90万元人民币整,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0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ZGDX2024123。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2.1.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安保服务类)。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 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复印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
2.1.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采购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 2 5 年 2 月 7 日至20 2 5 年 2 月 1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 获取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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