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顶小学征地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麦顶小学征地扩建项目(施工)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仓发改审批【2019】13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麦顶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麦顶小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立新路1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选址面积3160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3160平方米,新建地下室作为体育器材用房、总建筑面积1790平方米,地下室屋面建设田径场、面积约2800平方米,并对学校已建建筑外立面(不包括沿街侧外立面)进行改造,面积为3130.58平方米,改造围墙550.22米;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麦顶小学征地扩建项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基坑支护、外立面改造、内装饰改造、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具体以图纸为依据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 3000~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麦顶小学征地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990848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地下室基坑深度大于5.6m 且有跨度大于 13.5m 的混凝土预应力梁的项目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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