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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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HZB2025-HW-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24.5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002)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003)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004)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002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003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004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8.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9.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3 17:30附件下载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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